關於財務匯報局 > 職責
 
 

財務匯報局是根據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制定的《財務匯報局條例》而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財務匯報局成立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完全投入運作。

財務匯報局的職責是
就有關上市實體可能在審計或匯報方面的不當行為展開獨立調查;
就上市實體可能沒有遵從財務匯報規定的事宜展開獨立查訊;及
要求上市實體糾正其財務匯報上的不遵從事宜。

財務匯報局可根據接收到的投訴展開調查或查訊。亦可作出主動調查或查訊。

任何人有關乎審計及匯報的不當行為或沒有遵從財務匯報規定的事宜的資料及/或證據可向財務匯報局提出投訴。

任何審計或匯報不當行為的個案將會被財務匯報局轉交予香港會計師公會跟進。任何與《上市規則》有關的個案將會被財務匯報局轉交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跟進。財務匯報局是没有權力執行紀律處分或檢椌。

 

最後更新日期: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