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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檢討委員團”)

委員團召集人

馮英偉先生
劉盧希齡教授
李家祥博士,G.B.S.,J.P.
李大壯先生,J.P.
薛樂德先生
成員
路沛翹先生,J.P.
彭博倫先生
陳嘉齡先生
陳惠卿女士
周雪鳳女士
鄭鄧荷娟女士
張正樑先生
張仁良教授,J.P.
趙善敏女士
丁偉銓先生
馮培漳先生
賀祈思先生
林智遠先生
林侃先生
劉紹基先生
李秀慧女士
李祖恩女士
John Robert LEES先生
李民斌先生
劉殖強教授
麥嘉軒女士
顏文玲女士
潘佐芬女士
Stephen TAYLOR先生
唐家成先生,J.P.
蔡東豪先生
Paul F. WINKELMANN先生
黃匡源先生,G.B.S.,J.P.
黃德偉先生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的。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檢討委員會”)

如財務匯報局決定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規定的事宜展開查訊,則該局可委任出一個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其成員包括一名檢討委員團召集人,擔任檢討委員會的主席,及最少4名檢討委員團的其他成員,查訊該不遵從事宜。

檢討委員會就上市實體的不遵從事宜進行查訊時, 可行使《財務匯報局條例》第43條所賦予的權力,要求有關人士交出紀錄及文件及給予資料及解釋。

 

最後更新日期: 20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