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汇报局 > 职责
 
 

财务汇报局是根据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制定的《财务汇报局条例》而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财务汇报局成立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完全投入运作。

财务汇报局的职责是
就有关上市实体可能在审计或汇报方面的不当行为展开独立调查;
就上市实体可能没有遵从财务汇报规定的事宜展开独立查讯;及
要求上市实体纠正其财务汇报上的不遵从事宜。

财务汇报局可根据接收到的投诉展开调查或查讯。亦可作出主动调查或查讯。

任何人有关乎审计及汇报的不当行为或没有遵从财务汇报规定的事宜的资料及/或证据可向财务汇报局提出投诉。

任何审计或汇报不当行为的个案将会被财务汇报局转交予香港会计师公会跟进。任何与《上市规则》有关的个案将会被财务汇报局转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跟进。财务汇报局是没有权力执行纪律处分或检椌。

 

最后更新日期: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