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博士為財務匯報局主席及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委員。
他是中遠海運港口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副總經理。他亦為4間香港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他曾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非執行董事(2012-2018)、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主席(2017-2018)、香港董事學會主席(2009-2014)、財務匯報局成員(2015-2018)、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召集人及成員(2013-2016)、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委員(2010-2016)、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成員(2007-2013)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核數與核證準則委員會委員(2006-2008) 。
黃博士擁有美國密茲根州Andrews University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Grabowski先生是財務匯報局的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他是會計界資深人士,曾任英國財務匯報局審計政策總監,負責制定和維持核數師和匯報會計師的審計、核證及專業道德準則。在2010年加入英國財務匯報局之前,他於一家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合伙人二十年,在英國和海外負責技術、審計和資本市場交易匯報的工作。
熊律師是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現任律師會法律教育委 員會主席和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主席。 此外,熊律師以個人身分服務於香港法律改革委員 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設立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委 員會,通訊事務管理局成員,及財務匯報局成員。他 亦是當值律師服務委員會主席。 熊律師亦是香港樹仁大學客席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法 學院兼職教授,及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客座教授。
李女士現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投資產品及顧問業務主 管、恒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行政總裁、恒生 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行政總裁、恒生前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及香港總商會中國委員會成員。 除了財務匯報局外,她在港亦擔任多項公職,服務之 香港政府機構和組織包括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 會、法律援助服務局、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投資諮詢 委員會、香港賽馬會音樂及舞蹈信託基金委員會、及 懲教署人員子女教育信託基金投資顧問委員會。
李先生在倫敦和香港的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擁有超過30年的會計、審計和財務管理經驗。 他於2011年從畢馬威退休,擔任畢馬威香港、中國內地及亞太地區風險諮詢業務合夥人,現擔任香港中文大學兼職副教授,並擔任香港內部稽核師學會前任會長。 他也是多家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先生是香港會計師公會及英格蘭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公會的會員,以及董事學會及內部稽核師協會的准會員。
蕭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 (HKICPA) 與及英國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學會 (ICAEW) 的資深會員。
蕭先生于1979年在英國雪菲爾大學畢業, 隨即加入畢馬威英國曼徹斯特辦事處及於1986年調回畢馬威香港事務所,並于1993年成為畢馬威香港事務所審計合夥人。由2000年至2002年期間,彼于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擔任首席合夥人職務,及由2002年至2010年3月期間,彼于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分所擔任北京首席合夥人職務,並任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華北區首席合夥人。
蕭先生目前為數間香港上市公司和新加坡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